关于筹备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2017-10-09 14:03:00 来源: 山东省高职高专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研究会 作者: 周永

  各会长单位:

  山东省高职高专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业已正式成立,根据《章程》规定,要建立相关的专业委员会,现将专业委员会筹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名称、职责及组成

  1、研究会初步成立三个专业委员会,即:课程建设研究专业委员会、环境文化建设研究专业委员会和文化传承研究专业委员会。

  2、专业委员会职责。(一)严格遵守研究会《章程》,在研究会理事会和会长领导下开展专业研究工作;(二)提出并上报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年度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课题和工作计划、实施意见;(三)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每半年向理事会汇报调研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调研成果资料。(四)结合各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五)各专业委员会在本研究区域范围内,可以独立组织和开展各种学术活动;(六)各种活动及研究交流信息,要及时收集并上报理事会秘书处。

  3、专业委员会组成。各专业委员会由牵头单位召集,并由不少于五所院校组成,牵头单位负责与研究会秘书处的联络和信息沟通工作。同时,按照所研究专业方向和专题研究科目开展工作。

  二、专业委员会的牵头单位

  经沟通并征得高校工委领导同意,专业委员会拟由下列院校牵头

  1、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课程建设研究专业委员会。

  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牵头成立环境文化建设研究专业委员会。

  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牵头成立文化传承研究专业委员会。

  三、专业委员会的组建程序

  各牵头院校最迟将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规则、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于11月10日前报送秘书处,经会长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批复并开展专业研究活动。

  

  

山东省高职高专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研究会

  2017年10月9日

版权所有:山东省高职高专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承研究会

技术支持: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