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苏州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积分落户苏州难不难
答该项目已实施(2016年):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双方均符合当地带分入户条件的前提下,可随本人入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扶苏桂字[2015]6号):第十八条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申请人,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城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且户籍需要迁入本市的,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应向居住地地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第二十一条取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60日内持完整的户籍准入证、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视为弃权。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将自动终止。第二十二条取得户籍资格的申请人可以随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