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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招生可终结钱权择校

2012-06-05 11:0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齐鲁晚报  

关键词: 阳光招生 终结 钱权 择校
[提要]   在义务教育资源尚不能在短期内达到均衡的前提下,我省此举无疑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积极信号。

  在义务教育资源尚不能在短期内达到均衡的前提下,我省此举无疑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积极信号。
  择校一直是教育不公平的顽症。长期以来,在“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观念下,家长们找尽关系、付出高额择校费将孩子送进热点学校。父母的拳拳之心、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无可厚非,更多地是出于无奈。
  众所周知,择校从根本上说是源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然而,学校之间总有差异,即使教育资源趋于均衡,在许多人看来,学校办学特色、家长对学校的认同程度也会成为择校的理由。
  省城某热点小学校长对我省治理择校“狠招”持赞同态度。他认为,择校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大家自由选择的权利,“谁规定一个人只能去一家饭店吃饭呢?”而治理择校“狠招”则是保证择校公开公正进行的有效手段。
  究竟是哪些人在择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政府全额拨款,有何权利收取动辄上万元的择校费?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去考虑这些原始问题。
  因此,我省治理择校“八条”的意义恰恰在于,在承认择校存在的现实意义的前提下,让择校以一种透明、合理的方式进行,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让义务教育回归公益性的本质。学校学区、空余学位等招生信息公开,是“阳光招生”的前提,摇号招生是保证择校程序公平的方式。
  有一句话叫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实现公平择校的关键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都必须得到充分有效的社会监督,既得利益部门能够放弃批条子的权力、放弃收取择校费的经济利益。
  如果做到以上这些,治理择校本非难事,但千万别让治理择校仅仅成为治理择校费,千万别让用“钱”择校成为用“权”择校。
    本报记者 徐洁

 

景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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