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形成
人才成长路径不断拓宽
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开始建立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扎实推进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基本理顺
先后出台了《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等三个重要文件,并在此基础上连续出台45个配套文件,建立28项制度,涵盖招生考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学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了全方位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高考招生制度,本科计划逐年增长,2015年达到1.2万人,增强了职业教育吸引力,春季高考报名人数由2012年的4万人增加到今年的11.7万人。
全面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标准与行业标准、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效对接,开发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文化课程标准,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课程体系。试点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格中职学校。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2012年以来我省总成绩连续四年稳居全国前列。
出台9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分专业集群成立16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支持20个学校试点现代学徒制,已建立30个省级职教集团,推进学校与行业企业对接。浪潮、联想、惠普、微软、甲骨文等一批国内外大企业与我省职业院校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
着力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支持每县建设1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启动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实施名校建设工程,建设25所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目前,全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达到186所,有65所进入国家示范校创建行列。13所高职院校成为国家示范(骨干)校,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确立以市为主统筹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取消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和就业报到证制度。支持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推进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有机融合,推动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办学活力的学校聚集。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实行多次考试,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健全以学生品德养成、身心健康、学习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社会参与监督的高中招生录取机制,在政府宏观管理和社会监督下,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实行综合录取和特长录取。
在潍坊、青岛、烟台、威海、菏泽5市试点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在试点地区建立地方党委管理、组织部门牵头、教育部门参与组织实施,体现职业化、专业化要求的校长选聘机制。坚持教育家办学,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按照政治要求、职业素养和专业标准确定校长任职资格。根据办学业绩、专业水平、教师认可、同行评价等确定校长职级。试点建立校长任期交流制度和校长职级薪酬制度。
以尊重学生个性差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逐步建立要素多元、形式多样、素质导向、程序科学的评价制度。以规范办学、创新发展为标准评价学校;以师德和育人业绩为标准评价教师;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标准评价学生;将由管理部门单一评价改为社会多方参与评价。
引导高校科学定位,促进形成类别清晰、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实施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积极引导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十二五”期间,财政投入6.5亿元,重点建设5所应用基础型、15所应用型高校,打造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加强高校专业设置宏观管理,编制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选择10所高校试点浮动定额拨款改革,将专业分为鼓励性、基本性、限制性三类,对鼓励性和限制性专业分别上浮和下浮拨款标准,引导高校调优专业结构。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支持计划,省财政设专款支持35所普通本科高校的59个专业建设。
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行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学校和部分应用型本科选拔人才。实行“文化知识+专业技能”考试方式,专业技能考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动手能力。2015年,通过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等形式录取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已近50%。
改进高考科目设置,自2014年起夏季高考调整为“3+综合”模式。推进夏季高考命题改革,按教育部要求,不断扩大全国试卷使用范围,2015年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拟于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语文和数学科目使用全国卷。
实现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提高考生报考志愿满足率,促进录取机会公平。春季高考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考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招生办法。
2014年起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当年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466人。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面向我省52个财政困难县实行定向招生,2015年招生1100人。今年,我省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62个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有420名考生录取到全国重点高校。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合理设置农村中小学编制,统筹城乡教师资源,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城乡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为专业兼职教师。全面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1.2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国内高级研修或国外访学培训,2.5万名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校长参加国内国外研修培训。实施省级普惠性培训,开展教师远程研修工程,培训183.5万人次。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省财政投入3亿元,确定10所高校的11个学科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深化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资助3600名青年教师到国内、国外高校和科研院所访学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