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众教育新闻 > 看点
本站搜索:

网上买考研答案并传播获利 4名大学生被判刑

2012-09-25 11:18:00    作者:宋向乐   来源:人民网  

关键词: 被告人 大学生 判刑 考研 鼓楼区
[提要] (记者 宋向乐)9月24日,记者从开封鼓楼区法院获悉,由鼓楼区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路轩、刘博、何华岗、蔡斌等4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一审有果,4名被告人分别被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拘役五个月、四个月。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9月24日,记者从开封鼓楼区法院获悉,由鼓楼区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路轩、刘博、何华岗、蔡斌等4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一审有果,4名被告人分别被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拘役五个月、四个月。

  经该院依法审查查明,在2012年1月7日、8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中,被告人路轩、刘博、何华岗、蔡斌通过互联网向网名“美好人生”、“诚信助考”的人购买正在考试的政治、英语(一)(二)、MBA综合、西医综合四门科目的答案,并由路轩组织通过无线电设备向全市五中、七中、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五中、开封高中、金明中学等七个考场内的考生发送考试答案,以此牟利。经开封市国家保密局证明研究生考试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

  该案系鼓楼区院受理并公诉的首例以大学生为犯罪主体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四名被告人中有两名研究生,一名本科生。鼓楼区院在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该案属新型犯罪,且犯罪主体具有一定特殊性,将其列为重点案件,要求承办人在把好案件质量关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承办人经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和证据,认为路轩等4人以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违反了我国的保密法规,严重扰乱了考试秩序,破坏了国家级考试的公平、公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路轩等4人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线索提供:吴晓娴)

  (大河网 宋向乐)

景芳超

editor


 

> 进入微博< 热点图片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