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3 17:11:00 作者:万勤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洪山检方昨天发布预防大学生犯罪“绿皮书”透露,有。同时,该院联合武大(微博)、华科等17所高校成立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协会。
据了解,洪山辖区有38所部属、省属高校,在校学生达80余万人,近5年来,洪山区检察院共受理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238件264人,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绿皮书”对近5年来审理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案进行了分析。
根据“绿皮书”统计,大学生盗窃占75.76% ,犯罪盗窃的目标主要是手机、笔记本电脑、银行卡“三小件”。这些盗窃案一般都是利用同学对自己的财物疏于管理,趁机顺手牵羊。
有些同学在教室、图书馆上自习的时候,习惯把手机等物品放在桌子上;在宿舍未锁门就离开去洗手间或者其他同学宿舍,这样就使得有隙可乘,有的同学利用串门的机会顺手牵羊。
2009年,洪山区检察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中有3人为女大学生;2010年,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中有12人为女大学生。
这类大学生犯罪主要以盗窃为主,其原因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喜欢攀比造成。
去年6月,某高校的女生小李(化名)在礼堂参加表演期间,利用化装换服装的空当,到隔壁宿舍拿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将电脑装在有演出服的书包里面,回到礼堂表演完毕后,利用还演出服装的机会,将电脑转移给事先联系好的外校老乡,老乡销赃后,小李又让其以外地亲属的名义将所分赃款寄给自己。整个作案过程的安排十分巧妙,不但创造了不在场证据,还在销赃分赃中模仿“洗钱”的手法。使警方侦查颇费周折。
武汉某大学女生安某,将室友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偷走,用袋子装好,放在看门师傅处。当失主报警后,安为了避嫌,还将自己的1200元也放入袋中,谎称自己丢了1200元,当其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时,才交代了事实。
但在做讯问笔录时,安某始终认为自己并没有“偷”,只是“拿”。其实安自身经济条件是不差的,并没打算真的将失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她只是因为失主对自己“不好”,想报复,便“拿”她东西想吓唬吓唬她。(记者万勤 通讯员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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