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6 11:24: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
7月23日,教育部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力图解决农村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教育部表示,将严格规范学校撤并行为,多数家长反对的,将不得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央视7月24日报道)
原则上讲,已撤并的学校必要时可恢复,是对过去盲目“并校风”的一种制度性纠偏。教育部的这份规定,或许让众多农民兄弟欣喜不已 学校恢复了,村子里又会响起朗朗的读书声,家长们不再担心孩子上学路途远近,不再为孩子的安全牵肠挂肚,也无需一年到头忙于接送孩子上下学……但笔者想质疑的是,“已撤并学校可恢复”的政策虽好,但谁来“接招”呢?
让村民“接招”?他们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从村民朴素感情看,谁都希望孩子就近入学,撤点并校,并非他们所愿。但是,从2001年正式开始的一场对全国农村中小学重新布局的“教育改革”,几乎锐不可挡,很多农村学校几乎被“一刀切”地裁剪掉了。虽然在农民眼里,撤点并校搞“一刀切”是百般不好,但学校是否撤并或是恢复,农民恐怕没有多少话语权予以“接招”。
让一些教育主管部门“接招”吗?估计是与虎谋皮。多年来,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之所以热衷于撤点并校,原因在于,名为整合教育资源,实为方便管理并减少教育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尝到撤点并校“甜头”的教育主管部门,当然不会主动恢复已撤并的学校。
让地方政府“接招”吗?估计各级地方政府也不愿意。撤点并校的地区,大多贫穷落后。撤点并校后,原来的村级学校被卖或是废弃了,老师被精简了,教育投资减少了。而恢复已撤并的学校,地方政府势必要增大教育投资,对此,一些地方政府投资不起,或是根本也不愿意投资。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教育部虽然规定“农村已撤并学校必要时可恢复”,但语焉不详,既无可操作性,也无具体细则和惩戒措施,把这个规定抛出来,恐怕无人“接招”。农村学校是否撤并或是恢复,关键在于加强高层设计,明确责任主体,给予村民充分的话语权,否则,这个规定注定还是一纸废文。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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