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规模确定 “3+2”培养规模4980人

2015-06-19 13:43:00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作者: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在学校自愿申报对接和统筹考虑全省布局的基础上,确定了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专业及培养规模。
  据介绍,“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职高专院校46所,共计75个专业点(含2015年新增的42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26所,培养规模4980人。“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34所,共计42个专业点(含2015年新增的11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17所,培养规模2870人,其中非师范类“3+4”试点中等职业学校26所、专业点31个、培养规模1430人,师范类“3+4”试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专业点11个,培养规模1440人。
“3+2”贯通培养试点,考生需报名并参加夏季高考,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职院校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而“3+4”贯通培养试点,生源范围为学校所在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考生须符合三条件:学籍注册地在试点学校所在设区市。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进行录取的市,考生录取成绩须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的70%以上;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录取的市,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非学业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记者了解到,“3+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录取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组织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录取工作要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或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已经下发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方案的设区市教育局,要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补充通知,将“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通知到每一所初中学校。
我省要求,此项工作将统筹推进,争取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有显著提升和突破,培养出具有真才实学的工程型、高层次技术型以及其他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多渠道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在组织报名、录取的过程中,要严格贯彻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认真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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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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