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职业院校就业质量调查报告发布
“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刚刚在京发布的《2007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合同签订率较低,他们的劳动关系以实施劳动关系
为主。
“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方面而不是劳动者方面”,中国人民大学就业问题研究所副所长姚裕群说,他认为企业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压缩成本、逃避交纳社会保险费等等,但是劳动者自身也有出于职业流动的考虑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也表现出了职业院校学生的维权意识较差”,姚教授说。
虽然职业院校毕业生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但是,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却很高,2006年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中职的就业率达到了95.6%。
本次调查显示,“求职心态平稳”、“能够正视挫折”的务实择业观是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较高的一个主要原因。数据显示,如果在毕业后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大多数职业院校毕业生会自力更生,通过参加短期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后再去寻找工作,或者从底层做起逐步向理想目标奋斗,而选择通过其他关系渠道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和以继续深造来逃避就业竞争的职业院校毕业生仅占少数。
有意思的是,与高职毕业生相比,中职毕业生的择业观更加理性、务实。
当被问到如果毕业后没有找到理想工作会怎么办时,中职毕业生中有57.03%选择“参加短期的技能培训然后再找”,19.4%的人选择“从底层做起,然后向理想目标奋斗”,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这两个选项上比例则低了不少,分别为20.06%和2.57%。而选择“继续找,直到找到理想工作的”高职毕业生则明显高于中职毕业生(高职:59.64%、中职12.45%),选择“通过其他关系渠道解决”的高职也毕生也明显高于中职毕业生(高职:13.18%、中职:4.82%)。
据悉,本次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指导下,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和中青世嘉教育机构实施的。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共收回有效问卷28570份,调查了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西、山东、河南、福建、安徽等在内的18个省、直辖市中,61个城市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其中,男性占68%,女性占32%。(记者樊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