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7日讯 为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对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济南市将在近期对全市教育部门、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需求情况调查。凡未填报需求而接收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就业派遣、落户等有关手续。这是记者7日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的。 据了解,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济南凡拟接收2007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学校及各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用人实际确定2007年度师范类毕业生需求,填写《2007年济南市接收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汇总后,报济南市教育局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对因需求信息不实而误导毕业生、影响毕业生及时就业的单位,济南市教育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未申报需求信息、私自接收毕业生及以虚假接收毕业生为目的的用人单位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未按相关要求填报需求而接收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就业派遣、落户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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