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广饶县大码头乡央上初中召开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暨法制报告会,聘请广饶县大码头派出所所长刘玉军为学校法制副校长。至此,全乡2处初中、4处小学都聘任了法制副校长,为学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注入了活力。
近几年来,大码头乡中小学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法制教育深入学校已有明显成效。但作为成长期的青少年学生,是非辨别能力差,抵制力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大码头乡教育办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针对部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不足等问题,从县法院、检察院、派出所等政法部门选聘了6名熟悉法律知识,经验丰富的政法干警作为全乡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
法制副校长接受乡政府综治办的指导,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每学期至少向全校师生做一次法制教育报告;针对学校存在的治安情况和后进生思想情况提出改进意见;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秩序的案件;积极协助学校与家庭、村委共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健全完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体制;协助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安全文明校园等活动,加强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周边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并会同学校及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教学,对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师生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发挥积极作用。
大码头央上初中校长燕泽泉颇有感触地说:“以前学校对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只是单纯的讲课,学生思想还不成熟,很多知识接受不了。聘请了法律副校长,给孩子们分析案例,用事实说话,孩子们接受快,领会深,促进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宣传,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学生家长徐好永说:“现在的孩子确实不好管,多让他们学学法律知识,很有好处。”
广饶县大码头乡教育办 孙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