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5 08:30:19 我要评论
苏军 来源: 文汇报上海规范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有了“统一度量衡”,昨天,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和其他三大类共11项。今后根据教育保育需要,结合财政投入和物价变化等情况,对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本次确定的上海市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
通知规定,幼儿园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幼儿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幼儿园及教师不得借机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损害幼儿利益。如确有折扣,应按实进入幼儿园账户,并据实向幼儿家长结算,不得挪作他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必须坚持幼儿家长自愿与非营利原则,由幼儿园在全市收费项目范围内自主选择收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收费标准,报所在区县教育、物价部门备案,签署《对社会履行备案收费内容承诺书》,按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列入招生简章,向社会公示后执行。(记者 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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