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3 15:00:44 我要评论
李惊亚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贵阳9月3日专电(记者李惊亚)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贵州将鼓励和扶持一批就业见习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优良的就业环境。
贵州省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贵州各地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校毕业生情况,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在见习单位中选择部分影响力强、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示范基地,重点扶持并开展见习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见习单位要及时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及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生活补助补贴,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商业保险补贴。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见习单位要积极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录用或招考、临聘等方式留用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的见习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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