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2 12:02:21 我要评论
罗晓舞 卿永锋 张明阳 来源: 长沙晚报“我孩子电脑派位到湖南大学附中初一,除了2000元一学期的学费外,学校还要我一次性交6000元捐资助学费,而且还不开收据。”前日,记者王先生给本报热线96333打来电话表示对学校收费的困惑,希望记者帮助了解6000元的捐资助学费是否在学校的合法收费范围内。
昨日,记者到学校就此事采访湖大附中教务处贺主任。贺主任表示,学校是外语特色学校,要办下去只能向非子弟学生收取6000元捐资助学费。这6000元可以包三年6个学期,第一学期一次性交纳后,以后每学期就只要交2000多元的学费。贺主任说:“至于那6000块钱的收据,我们是集体统一开出,9月2日我们会将收据名单贴出来。”当记者要求看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时,贺主任称文件在校长手中,记者随后联系到该校校长李尤清。李校长确认,学校是向所有非子弟学生收取了6000元捐资助学费,至于说今年的收费文件,仍在审批当中,所以参照去年市物价局审批文件执行。他说:“除初一收取2000元学费和6000元捐资助学费外,从初二开始每个非子弟学生需交每学期2000元的捐资助学费,但无需再交学费。”
记者随后向省物价局教育处反映情况。该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今年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弟学校收费文件,从今年秋季开始子弟学校对非子弟学生视同子弟学生,一律免收学费。记者也向省物价局举报热线12358反映情况。该热线告诉记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甚至不开具收据,都是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将组织查处。(罗晓舞 卿永锋 张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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