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校园保驾护航 市中区97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法律顾问

2017-10-19 15: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济南讯(通讯员 董国华)为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治化、校园管理有序化,按照市中区“七五”普法和“六五”依法治区规划的要求,经过前期对各教育集团的调研走访与座谈,结合法治的现实需求,10月19日上午,市中区“一教育集团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育英中学举行,全区97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育英中学黎军校长、十六里河中学傅兰芬校长代表集团学校与律师代表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李岫岩、陈旭峰签约。之后,来自16家律师事务所的26名律师将与全区23个教育集团及市中教育局共同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以此实现了教育局机关及全区97所中小学、幼儿园法律顾问全覆盖。

市中区“一教育集团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育英中学举行

  签约仪式现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培胜,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绍辉、区司法局局长刘中泰、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宫春,区司法局副局长毛中义,各教育集团负责人,1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约律师及学校联系人等4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培胜,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绍辉,区司法局局长刘中泰等领导出席仪式

  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是学校防范办学风险、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保证。签约后,各学校要与律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邀请法律顾问积极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践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为创办全国一流教育,打造“名校云集、名师辈出、社会满意”的教育现代化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的、和谐的法治教育校园环境,也为建设国内知名、全省一流的品质之区做出新的贡献!

十六里河中学傅兰芬校长代表集团学校与律师代表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陈旭峰签约

  下一步,市中区司法局将努力统筹安排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区教育局保持沟通联系,不断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集团学校法律顾问的组织领导和有效考评,将市中区“一教育集团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也为推进市中区“法治进学校”、 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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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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