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款是中国书画的一个特点,又称款识和落款。最初为了实用的需要而产生,意在说明正文的出处、馈赠的对象,作者的姓名、籍贯,创作的地点、时间,以及抒发创作感受等等。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书法作品艺术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整幅章法中起着补充、协调、映衬的作用。
题款是中国书画的一个特点,又称款识和落款。最初为了实用的需要而产生,意在说明正文的出处、馈赠的对象,作者的姓名、籍贯,创作的地点、时间,以及抒发创作感受等等。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书法作品艺术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整幅章法中起着补充、协调、映衬的作用。
书法作品的三个组成要素:正文、款式、印章.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这三者确一不可。落款虽然不是作品的主要部分,但款识安排合宜于否,直接影响着作品整体的艺术效果。古人谓之:“妙款一字抵千金。”款字往往又能反映作者的艺术修养和创作水平,所以在书法创作中,不仅讲究作品的正文布局,落款方面也要下工夫。
款式按长短分为长款和穷款;按位置分为上款和下款。落款位置没有固定格式,也无**的位置,它是与正文互为关联的。落款的内容视情形可长可短,但字体不能大小悬殊,要有相应比例。
题款所用字体按照传统惯例,原则上遵守“今不越古”、“动不越静”的规矩。一般来说,如以大小篆为正文者,落款就用隶书、章草书写;以隶书、魏碑为正文者,落款就用行楷、草书书写;以楷书为正文者,落款就用行书、楷书书写。这叫做“文古款今”、“文正款活”。
书法作品的题款一般不用俗称而用别称(也叫雅称),如:“书于二O一二年”是俗称,应该为 “书于壬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