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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众网全国页 高一政治教案:坚持和完善人民制度(1)

高一政治教案:坚持和完善人民制度(1)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197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全国人民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全国人民的决定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民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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