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一、主体条件具有两个学科的金融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是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或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必须有三个(西部地区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二、师资条件1.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从事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20人(西部地区不少于10人)。2.保险硕士的每门核心课程和重要必修课程,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40%以上的教师获得博士学位(西部地区30%以上)。3.要成为论文大学保险硕士学位的讲师,必须具备良好的保险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或保险研究项目。4.有一定数量的保险行业和实务部门经验丰富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兼职讲师,配合和指导论文保险硕士学位的现场工作。三、教学条件1.在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课方面,有完整的符合保险硕士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2.有一定数量的高标准保险硕士教育专用教室。3.可以为保险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和计算机的条件。4.保险硕士核心课程50%以上有多媒体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5.保险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书籍资料足够。四.实际情况1.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保险行业和实务部门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为培养保险硕士提供更好的社会实践和教学场所。2.实习基地必须有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较高的专家,能够教授专业课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3.为所有保险硕士开展实习提供条件和保障,保证实习教学质量。五.训练模式1.与保险实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实习等。2.教学方法采用课程教学、案例教学、专业实践等多种形式。3.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专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升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