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方网站近日有一则答复称“学校在优先保障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接收将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但这则答复很快被撤下。
这不是一则假新闻,而是一则被及时纠正的答复。《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个儿童是否年满6周岁,以每年9月1日为界。这样一来,那些9月1日后出生即将年满6周岁的孩子,哪怕只是晚出生了十几天,也只能等到第二年才能上学。
我认为,儿童入学年龄本就不宜提前,而且应该实行“一刀切”。理由主要有以下两条。
其一,所谓“松绑”,松到什么程度?这个标准没法设定。现行的标准是以9月1日为界实行“一刀切”,当然,你可以把时间推迟两个月,但不管推迟几个月,总有一些孩子因为晚出生了几天十几天而不能入学,这如何是好?
其二,“松绑”必然使得儿童入学年龄越来越小。当别人的孩子5岁都能上小学时,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6岁才上学呢?结果是,家长相互攀比,中国儿童上学时间越来越早。而把孩子过早地关进学校,小小年纪就在应试教育的苦海里扑腾,天性过早丧失,这对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和未来成长都不是好事!
我本人上世纪70年代上小学,当时国家规定年满7周岁的孩子才能上学,我是下半年出生的,因而晚一年上学,如今回过头来看,自己并没有因此损失什么。
(摘编自《大河报》12月9日文/浦江潮)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