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19:11:00 作者:汪林丰 来源:法制日报
摆在记者面前的是一个个让人极为心痛的案件:
23岁的许某年轻漂亮,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与其他年轻美丽的女性一样,她对婚姻与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然而,这一切,自2011年4月6日,便戛然而止。因替其所谓的外籍“男朋友”带进国内的一包粉状物,经鉴定为毒品海洛因,净重近两千克,法院一审已认定其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
27岁的刘某,从马来西亚入境前,外籍“男友”提供了行李箱并让她带点东西入境,结果在深圳机场被海关人员从其行李箱中搜出两包淡黄色粉末。经鉴定为海洛因,净重近1千克。刘某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离异的彭某,从国外经澳门回国,外籍“男友”让她带一个黑色双肩包入境,结果被海关人员从其背包中搜出一包块状物。经鉴定为海洛因,净重900多克,彭某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像这种单身女性被外籍“男友”利用成为走私毒品的工具,为外籍“男友”从国外走私毒品入境的案例,深圳市近几年约发生十余起。
替外籍“男友”携毒
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丁凤鹏谈及办理此类案件的感受时说:“心里堵得慌。”同时,他用“可悲而又可怜”描述了对这些女性的看法。
丁凤鹏说:“这些女性都是普通女性,她们自身是从不吸毒的,也从没有靠走私、贩卖毒品等牟利,甚至对毒品都没什么了解。她们基本上属于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在明知或迷糊中因走私毒品获刑。只能说,是外籍‘男友’将她们推进了监狱。”
记者了解到,这类案件常见的案发形式是,入境时,走海关无申报通道,海关关员对其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从其携带的行李箱或背包中查获了夹带的毒品。
丁凤鹏告诉记者,她们走私的毒品一般是海洛因,毒品数量大,且含量高。目前这种外籍“男友”利用中国女友进行走私毒品的现象,国内数个省市也发生过,甚至出现过在校女大学生被外籍“男友”利用而走私毒品的案例。相比之下,作为窗口城市的深圳,中国女性被外籍“男友”利用而走私毒品的现象更突出一些。
多人沦为运毒工具
这些中国女性是如何被所谓的外籍“男友”利用,并最终进了监狱的?
丁凤鹏说,有一批外籍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在中国物色单身女性,刻意接近,以“爱情”为诱饵,让这些单身女性陷入所谓的“热恋”之中,甚至对跨国婚姻充满了幻想。
过段时间,这些外籍“男友”会主动提出让她们去国外玩、或提出在国外有他很好的朋友或亲戚、或提出在国外有生意需要“女友”帮忙去取个“样品”等。在有的案件里,外籍“男友”直接骗“女友”说要与她结婚,但要去国外见见所谓的“亲戚”。
到国外后,往往只在酒店或出租屋呆一两天便回国。办理回国手续时,外籍“男友”或其他人会提出带回些东西,再提供行李箱或背包让她们带回来,外籍“男友”负责往来机票、在国外的吃住玩等费用,有的还会再给几千元的费用。
于是,这些女性有的是多次带毒品入境,有的是第一次带毒品入境被抓获。而这些外籍“男友”,一旦毒品被查获、人被抓,他们所有的联络方式或线索都断了,基本上再也找不到。(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汪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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