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厅:高校招生不能对学生调专业做承诺

2013年03月13日 14:08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2013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中,不得使用“第一”“之首”“最”“唯一”“一流”“100%”等字眼;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招生计划要分别列明;报到率、就业率、考研率和四、六级通过率要真实。今天(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审查工作,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的各种数据和表述准确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模棱两可。

  2013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中,不得使用“第一”“之首”“最”“唯一”“一流”“100%”等字眼;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招生计划要分别列明;报到率、就业率、考研率和四、六级通过率要真实。对学生调整专业不做承诺。今天(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审查工作,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的各种数据和表述准确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模棱两可。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各高等学校在招生章程中,在坚持以往招生录取原则基础上,对本校2013年和2014年招生录取中对于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以上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技能情况(针对各类中职毕业生)提出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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