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提醒]哪些物品不能带入考场,你全知道吗?

2015-06-08 10:01:00来源:高考资讯作者:

  高考将于6月7-9日举行。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定要“轻装上阵”,千万不要携带违规物品入场,尤其是矿泉水瓶以及手表、手机等电子设备,以免造成无意违规。

  要求携带的物品

  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2B铅笔。

  可以携带:圆规、三角板、削笔刀。

  禁止携带的物品

  1.中性笔、直尺、橡皮、文具袋,以上四种文具由考场统一配发,不能自带;

  2.草稿纸,也由考场统一配发,不能自带;

  3.手机、手表(包括机械表、电子表、高科技手环)、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包括各种饮料)、金属首饰(项链、耳环耳钉、手镯等)、书籍资料、电子设备等,千万不能带入。

  如携带进入考场,轻则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重则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甚至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万一将要求以外的物品带到了考点,怎么办?不要急,一定要在进入考场前将这些物品放到物品暂放处!

  往年,有个别考生因无意识把手表、手机带入考场,影响了考试成绩,着实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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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满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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