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奥赛获奖不再保送

2012-03-28 15:30:00    作者:姜洋   来源:大众网  

关键词: 高考成绩 山东高考 高考加分 投档 省籍考生
[提要] (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大众网济南3月28日讯(记者 姜洋)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山东省对2014年及以后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梳理论证,并作出加分项目的重大调整。按照要求,2014年起,曾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等全国竞赛奖项的山东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而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三个项目加分调整,从2011年秋读高一学生开始适用

  此次政策调整了两项保送项目:一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我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二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我省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同时,增加了一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

  上述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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