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3 14:31:00 作者: 来源:东北新闻网
(亲贝网配图)
去年6月5日,周女士在金宝贝花了12700元,为两周岁的孩子报了早教培训班。去年年底,换了一位新的培训老师,但周女士不是很满意新老师的教学方式,“我发现那位老师在做活动和分零食的过程中,经常会把我的孩子忘掉,每次都要我说,对方才会落实到位。”周女士说,本来也没事的,但几次课后,她的孩子就吵着不肯再去了。
周女士称,之后因为太忙了,她也就没有联系过早教中心。一直到今年4月,才有一位工作人员联系她,并表示要帮她的孩子安排课程。“当时我就和对方提出了退学的想法,因为我小孩只上了全课时的三分之一,但没想到遭到了拒绝。”周女士说,对方告诉她,按合同上的规定,退款只能是未上过课的学员才可以,像她这样的情况,最多只能退全额的三分之一。
周女士说,当初去早教中心报名,那位接待她的工作人员承诺过,不管上到什么时候,还剩多少课时,对方都可以帮她去申请退款,但没想到现在却“变”出了一个合同规定。“退款的相关规定,是写在合同的背面,可当初签字则是在正面,并且那位给她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并未和她说过退款方面的规定,要不是这次工作人员说起,她还不知道有这回事。”周女士说,既然当初工作人员承诺过可以退款,那合同上的条款就不能生效,早教中心应该按当初承诺的给予退款。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金宝贝。一位周小姐解释,据她所了解,当初消费者报名的项目是两年96个课时的培训套餐,加上因为她现金支付和由朋友介绍,所以还赠送了她几个课时,一共是99个课时,而消费者一共读了30个课时不到,按签订的合同规定,30个课时可退还消费者一半的金额。
周小姐说,当时消费者来找培训中心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30个课时的规定,可以等上满30个课时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她现在只上了二十几个课时,如果直接退款不是很划算,可能消费者理解错了她们的意思,并不是说只退三分之一。“至于消费者所说的承诺,因当初签合同的那位工作人员现已离职,所以无法进行求证。”周小姐说,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不会给消费者这样的承诺,毕竟这不符合公司的规定,现在只能按当初消费者签字的合同规定条款处理。
对此,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的郑礼辉律师说,按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合同签订后,双方就都受到合同内容的制约,需按合同条款进行操作。如果要单方解除合同,那就要看培训机构是否举办了培训主体,和是否有与合同不一致的履行内容。如存在以上两种情况,那在培训机构违背合同的前提下,消费者可要求退款,不然随意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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