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每学期召开一次毕业生就业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就业形势分析会,研究部署和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成立了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系由系主任为组长成立工作组,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工作机制。同时,为了规范就业工作程序,发挥系部做好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根据国家和省厅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评估的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了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今年研究制定了《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绩效奖励办法》,使就业工作更加正规、有序,保证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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