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教育全面实施“校企合作”计划
2013年04月25日 09:16作者: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在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11-2012年度济南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计划”。
山东省提出,所有高职院校和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都要与企业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与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各类企业都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249家企业或举办自己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合作情况,至少与一所职业院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
该省还提出,要组建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根据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需要,首先挂牌组建汽车工程、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8大类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职教集团以专业为联结点,至少吸纳10个以上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职业院校、相关行业协会和3个以上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在全省大力推行“双元制”的办学模式,争取用2至3年时间,在全省建立100个“双元制”试点市(县、区)。
此外,山东省还积极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措施。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聘职工应首先从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和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为校企合作培养的“双师型”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实现“双职称”。教育、经贸、劳动三部门共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一年组织一次校企共同参与的集联合办学、招生、就业于一体的东西部联合办学洽谈会。
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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