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经教育部批准,今年香港在内地招生院校增加至12所,已经被香港高校确认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2007年在内地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大学。招生生源范围为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福建、海南、云南、湖南、江西、贵州、河南、四川、辽宁、重庆、广西、陕西、湖北、广东、河北、山西、吉林、安徽及黑龙江等25个省、市,比2006年增加了5个省。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这两所高校将和内地普通高校一起统一填报志愿及录取,录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其他10所高校则采取考生自行选报、高校自主录取的办法,这10所高校在内地不安排分省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及考试情况最终确定录取分省的人数,并将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学校将已经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报送各省、市招办,届时各省、市招办将对上述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据了解,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已经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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