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1日讯 省招考院就高校的录取、退档及发放通知书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省招考院规定,院校在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时,要重点参考应届毕业生的综合评价信息,根据各种情况择优录取。 据介绍,有关高校在预录取过程中,对于1:1.2投档范围内的考生,要将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信息内容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根据考试成绩、电子档案和综合评价信息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录取中的退档是高考录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省招考院要求各个学校高度重视,院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将与院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退档完成后,招生院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给录检员。 招生学校要根据经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等手续。 省招考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个别考生不能按时报到,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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