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要交1000元押金?校方:收取押金是上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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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6 08:55:00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高祥 刘玉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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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月15日讯 近日,记者连续接到临清市部分高三学生家长反映,说当地高中向高三学生每人收取1000元押金,如果交不上就取消参加高考的资格。记者随后前往临清进行了采访。 临清市实验高级中学高三一名学生介绍说,按照学校的要求,她在1月1日将1000元押金交到了学校,随同现金一起交给学校的,还有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学校说收取的这些钱是诚信押金,等到高考完了之后就将户口本和身份证一起退还。”孩子在临清市第一中学读高三的李女士说,儿子是在1月7日把钱交到学校的,“孩子当初回家要钱时,说谁要是不交押金就不能参加高考”。记者采访了解到,临清市高中学校主要有一中、二中、三中、实验高中和师范高中五所,记者在对一中、三中、实验高中调查时发现,这几所学校的高三学生都反映交了高考押金。 临清市第一中学校长王玉河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收取押金是为了防止学生作弊,只要学生在高考时遵守考场纪律、没有作弊行为,高考结束之后将如数返还押金;相反,如果考试作弊了,此项押金将不再退还。临清市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的一位老师则答复说,收取此项押金的目的还在于控制生源,防止本校学生到外地参加高考。 临清市实验高级中学的一名老师介绍,学校向高三学生收取高考押金是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最了解”。但记者到临清市教育局招生办采访时,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临清市高三学生“没有交押金这种情况”,而且他也“不清楚学校是怎么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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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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