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齐鲁晚报济南1月28日讯 我省日前相继出台了推进素质教育系列“新政”,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有人心存疑问,把高考考生成绩等信息作为个人隐私来保护,会不会妨碍高考招生的公开、公正与公平?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依据,是否等于高校招生不要分数?省教育厅28日对此进行了解读。
把高考考生成绩等信息作为个人隐私来保护,会不会妨碍高考招生的公开、公正与公平?
省教育厅认为,对高考考生的成绩等作为个人隐私进行保护,和保证高考录取的公正、公开两者并不矛盾。
首先,将学生高考成绩等信息作为隐私来保护与往年学生高考成绩的获取方式并没有任何区别,过去学生的高考成绩也只是通知学生个人,并不向全社会公布。
其次,考生个人和高校录取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对一的线性关系,该考生录取与否与该考生掌握不掌握其他考生的信息没有必然联系。将考生考试成绩等信息作为个人隐私,只是避免将考生的考试成绩等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的单位和第三者,并不意味着高考录取过程总体信息不向社会公布。高考录取的批次线、学校投档线仍然向社会公开,使每一个考生都能了解相关信息,并通过这些信息知道自己的位置和录取去向。因此,保护学生的高考成绩等信息并没有改变整个高校招生录取程序,因而不会影响整个录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省教育厅、考试院制定了一整套措施,把这些措施落实到位,就不会出现影响高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的任何问题。
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依据,是否等于高校招生不要分数?
省教育厅透露,今年我省将在总结2007年高考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高考招生命题和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录取依据方面,采取进一步的改革措施。
比如,“要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加以完善,可以考虑调整投档内容,延长阅档、录取时间,给学校以充足的时间阅读素质评价报告,确保这项改革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省属高校要重视这一环节,成立由专家教授参与的学校录取工作队伍,突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学校录取中的作用,力戒录取工作的简单化。”
国家颁布的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与以往的课程方案的最大不同之一,就是在课程设置方面,开设了通用技术教育等综合实践类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成果通常难以用分数来表达。因此,我省建立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教育部门之所以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依据,就是要在高校招生录取标准中体现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实践类课程的学习成果。
其基本做法是: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之上,各学校按照超过一定招生数量的比例接受学生投档,进入投档录取范围的学生,可由高校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来录取学生。因此,关于“山东还将同时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打破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的办法”的提法,是不准确的。
据了解,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将对“新政”容易引起误解的共十个问题进行解读。本报开设专栏陆续予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