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40年

2018-12-11 13:09:00 来源: 山东教育报 作者: 蒋文莉 王夫海 王环宇

  研究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研究生教育担负着知识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历史重任。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一直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时代脉搏,不断改革探索,基本建成了比较完备、较具特色的学位授权和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全省改革开放培育了一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提供了高端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目前,全省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34个,其中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8个(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单位4个);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192个,涵盖111个一级学科中的93个和 47个专业学位类别中的46个。 其中,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6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5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26个。全省在校研究生9.19万人(其中博士生1.01万人、硕士生8.18万人),另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2.38万人。全省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979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843人。

  改革开放40年,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大体可分为5个阶段:恢复初建阶段(1978-1985年),调整巩固阶段(1986-1991年),改革发展阶段(1992-1998年),加快发展阶段(1999-2008年)和内涵提升阶段(2009-2018年)。我们选取每个阶段的核心工作和典型事例,力求向读者呈现40年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要脉络。

  恢复初建阶段

  198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创了新中国自力更生培养博士、硕士的历史。中共中央此后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导和推进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1983和1985年3次学位授权审核,我省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8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3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9个。

  一、恢复研究生招生

  1977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次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1978年研究生招收工作安排意见》。1978年,我省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山东工学院、山东医学院、山东中医学院、青岛医学院、山东师范学院、曲阜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恢复招收研究生,当年招收研究生228人。198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山东大学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全省14所高校招收研究生169人。至1985年,全省共招收研究生100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8人,形成了我省研究生招生的第一个高峰。

  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198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规,是中国学位制度产生的标志,也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走向正规化和现代化的开端。随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80年12月成立,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成立后,组织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贯彻落实《学位条例》的制度和办法,使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制度框架得到初步确立。

  三、制定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

  1983年3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目录》将学科专业分为10个学科门类,它们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在10个学科门类中共设置了63个一级学科,638个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同年1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增设军事学学科门类。1985年2月2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在军事学下设9个学科专业。至此,《目录》含有11个学科门类,64个一级学科,647个二级学科。

  四、学位授权审核

  从1981年到1986年,共进行了3次学位授予单位的审定工作。这是我省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初建阶段。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审议通过的《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对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此阶段,我省先后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8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7个,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9个。

  五、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

  1978年7月,国家教委召开研究生培养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修订了一系列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办法草案。此后,山东省教委设置了专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招生的各高等学校也相应成立了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使研究生培养工作迅速恢复和有效开展起来。

  六、试办研究生班

  为尽快加强某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又比较薄弱的学科专业以及高校部分公共课、基础课的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发布了《关于1984年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研究生班的暂行办法》,决定在部分高校选取相关学科、专业试办研究生班。1985年,我省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山东中医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学院开始举办研究生班,招收研究生学员208人。

  调整巩固阶段

  1986-1991年,国家教委为协调研究生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对研究生教育进行了政策上的宏观调控,逐步调整发展速度,稳定与控制规模。这期间,全省平均年招收研究生72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是我省研究生招生的低谷期。其间,全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41个。

  一、第四次学位授权审核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基本稳定一个时期,第四批必须严格控制新增授予单位,除个别高等学校确需新增外,一般不再新增。1989年4月,国务院学位办在部署学位授权申报工作时强调指出:“第四批学位审核工作要有利于高校办学层次的调整,优化结构,严格控制新增学位授予单位,从严掌握新增博士点。”1990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批准,海军潜艇学院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

  二、改进研究生培养和管理

  1986年12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对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思想、发展速度、规模、层次、规格以及加强培养工作、招生改革和领导管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政策变化,我省制定了“七五”期间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明确了研究生工作的方向和任务。这期间,制定了《关于审核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试行办法》《关于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试行办法》《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的试行办法》等文件,并于1989年组织专家对全省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这一时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在培养过程中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推行导师遴选制、师生互选制、研究生中期筛选制、研究生奖学金制、研究生兼助教制,研究生管理进一步改进,其学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三、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1986年,国家教委制定了《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关于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几点意见》。1988年,经专家审核,国家教委最终确定了416个重点学科。我省山东大学等3所高校的5个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1991年,山东省教委批准山东工业大学机械制造等27个学科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山东农业大学的植物遗传工程等15个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四、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

  1988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明确指出:“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要坚持逐步开展、保证质量的方针。”之后,国务院学位办又先后制定了《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关于硕士学位课程水平综合考试的几点意见》和《对未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进行本科课程考核的几点意见》等一系列规定和通知。1991年11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省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石油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可开展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石油大学可开展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工作。

  五、开展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改变研究生培养规格和类型比较单一的现状,加快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是研究生教育战线极其紧迫的任务。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专门讨论有关专业学位教育试点的工作。1991年3月,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批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9所高等学校进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同时下发了工商管理硕士参考性培养方案。

研究生素质培养与质量提升暑期学校开学

  改革发展阶段

  1992年,党的十四大强调:“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了20世纪90年代及至21世纪初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目标、方针和重大政策措施,成为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1995年10月,国家教委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座谈会,全面落实《纲要》及其实施意见。

  一、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成立

  1996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省成立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委,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省学位委员会成立后,先后印发了《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工作章程》《山东省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山东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暂行管理办法》,逐步加强制度建设。

  二、继续开展学位授权审核

  国家先后开展了第五、六、七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我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4个,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31个。在第七次审核工作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我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省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

  三、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

  1993年2月,国家教委下达《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指出,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1995年11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要求,我省科学规划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模与速度,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调控机制,优化和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不断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四、改进和完善招生办法

  在此阶段,国家不断改进和完善招生办法,1992年起不再批准开办研究生班;1994年全面放开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由国家教委统一编印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1995年提高了部分有权进行推荐面试工作学校的推荐比例;1997年全国工商管理硕士试行联考;1997年取消了推荐免试录取博士生的入学方式等。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研究生招生人数从1992年的707人增加到1998年的2022人,增长1.85倍;在校生人数从1992年的2113人增加到1998年的5748人,增长1.72倍。

  五、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为加快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国家教委先后批准一批高等学校开展工商管理硕士等6种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我省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石油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山东建筑学院、山东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陆续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六、加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若干问题的通知》(1995年)、《关于委托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1997年)和《关于调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1997年),加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管理。在此期间,我省山东矿业学院等7所高校先后获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七、“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

  1995年11月,国家出台《“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对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7年,我省“211工程”第一期建设院校有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4所院校。

  在此期间,全省高校遴选了118 个重点学科、69 个重点实验室进行重点建设。“八五”以来,分5个批次遴选和培养了571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狠抓了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配备工作。

  八、博(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合格评估

  1997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对1992年以前获批的博(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合格评估。我省参加评估的有27个博士点、98个硕士点。省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我省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合格评估工作。全省有10个硕士点未通过合格评估,分别作出了“责其改进”“暂停招生”“暂停招生和授权”“撤销授权”的处理决定。

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加快发展阶段

  1999年,国家先后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随着1999年高等院校大力扩大招生规模,我国的高等教育跨入了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数量也随之迅速增加。从1999年开始,研究生招生数量连续大幅度增加,1998年全国招收研究生6.7万人,200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达41.9万人。我省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也迅速扩大,从1998年的2022人到2007年的16860人,扩招了8.3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7%。

  一、进行第八、九、十次学位授权审核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于2000、2003、2005年组织了第八、九、十3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这期间,我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4个,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12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69个。

  二、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从1999年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每年评选百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至2008年,我省共有20篇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山东省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我省开展了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从1999年开始,每年评选3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0篇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三、“211工程”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成效突出

  2002年,我省山东大学等3所高校进入“211工程”二期建设。同年,教育部进行了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评审,我省有20个学科入选。山东农业大学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各有2个学科入选,实现省属院校重点学科零的突破。2007年,我省原有国家重点学科全部通过评估继续保留,同时新增国家重点学科16个,总数达到36个。其中,国家重点一级学科5个。山东中医药大学等8所高校的11个学科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四、启动山东省“高教强省”行动计划

  2006年,我省启动并实施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山东省“高教强省”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高等教育的学科品牌、科研特色和优势,使之成为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基地,成为知识创新、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与引领社会发展的中心,实现我省由高等教育大省向高等教育强省的根本转变,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新的贡献。

  五、启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06年,我省出台《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主旨是大力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培养,着力抓好研究生全过程的培养,保障并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为建设创新型山东、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科技贡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主要内容和形式为: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研究项目;创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置若干个研究生与导师以及管理人员奖励项目;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等。省学位办先后印发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鲁教研[2006]2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教研[2008]1号)等一系列制度文件。

  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

  2008年,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调整与改革研究生教育层次结构,加快实现研究生教育由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应用型为主的转变,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增加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健全专业学位类型,拓展培养领域,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培养规模。《意见》的颁发,在全国属首例,符合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性调整,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高度评价。

  七、加强研究生管理机构建设

  2002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试办研究生院,实现了我省研究生院建设零的突破。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34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纷纷成立研究生处(部、院),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到2008年,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处(部、院)管理人员达700余人。

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举办

  内涵提升阶段

  2013年3月,教育部等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强调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从速度提升和规模扩张转化为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由此拉开了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大幕。学位授权审核方面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的统筹力度,逐步将硕士单位及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审批权下放至各省;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建设;逐年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比例;出台《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启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强化对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与保障;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评价激励。

实践教学

  一、学位授权审核

  (一)5次新增学位授权审核

  在此期间,国家先后于2008、2009、2010、2013和2017年开展学位授权审核工作,5次审核工作各有侧重点和改革之处。

  1.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方案》和《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经过5年立项建设,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工商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2009、2013年,国家分别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2009年,学位授权采取条件审核方式,我省新增1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国家委托各省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实行限额审核、总量控制。我省增列5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22个专业学位类别、9个工程领域。

  3.2010年,国家启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初审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审核工作。按照“国家宏观管理、强化省级统筹、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学科结构”的指导思想,我省共新增3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8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4.201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学位点增列由以前的“申报制”改为“条件准入制”,按学科(类别)制定了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战略,我省制定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引导各高校积极服务需求,调整优化授权结构。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临沂大学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省新增3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9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数量均居全国第六位。

  (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2011年,国家先后开展了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硕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2011年,我省济宁医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政法学院3所高校经审核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2年,我省山东建筑大学、潍坊医学院、鲁东大学和烟台大学4所高校经审核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

  (三)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2017年又对调整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各单位积极有序开展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激发了办学活力,优化了学科结构,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得到提高。

  二、启用新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目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新《目录》增设艺术学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由89个增加到110个。新《目录》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扩大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16年7月,我省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通过加强研究生课程、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导师队伍等内涵实质建设,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上水平、提质量,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截至2018年,立项建设研究生优质课程200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20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90个、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216个,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10个,在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省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予以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都设立了配套经费,用于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各项目推进实施。

  四、制定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鲁教研字[2017]2号),明确了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拟开展的重点项目。在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全国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上,我省做典型发言,介绍了山东贯彻落实《规划》情况。

  五、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2018年1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评价激励,我省也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我省一贯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5年6月又出台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不断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指导保障。

  六、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

  为适应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展,我省2017年出台了《山东省促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国际化发展目标,拟定了重点开展项目。2018年,选派101名博士研究生赴国外研修,101名研究生导师赴国外访学,87名博士研究生赴国外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七、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1.做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加强政府部门监督。山东省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每年安排专门经费开展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工作。同时,做好抽检结果的反馈、使用和整改工作,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与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导师资格等挂钩,引导培养单位和导师进一步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过程管理。

  2.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017、2018年连续两年发布《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全国发布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为数不多的几个省份之一。连续3年全面公开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状况,引导学校加强质量建设。

  3.推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强化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我监督。积极协调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每年召开专门会议调度进展,促进培养单位间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借鉴。通过推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强化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我监督意识,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新时代面临新形势,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形成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深刻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作出了战略部署,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吹响了建设教育强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号角。山东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继续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主线,稳步扩大培养规模,持续加强内涵建设,加速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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