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一中学生跳楼 其母称其受班主任威胁

2017-02-16 16:54:00 来源: 京华网 作者: JY043

  京华时报讯 (记者孙冰洁)2月12日,元宵节后的第一天,早上7点,山东临沂市沂南县第一中学高三(十九)班学生金龙,像往常一样,离开家前往学校。

  据其母亲戴女士回忆,金龙离开时并无任何异样,因为高三比学校其他年级开学要早,初六后已开课,元宵节当天放了一天假,正月十六(即12日),金龙正常上课。

  一个多小时后,手机响起,戴女士接到了沂南县界湖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称其孩子从12楼跳下,让其迅速赶往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南院。

  “我当时一下就蒙了,心想孩子肯定是不行了。”

  幸运的是,因为抢救及时,金龙暂时保住了性命,在重症监护室门外,戴女士拿到的诊断书上写着:“肋骨、鼻骨等多处骨折,剧烈脑震荡。”

  为何跳楼?

  跳楼之前,金龙一直担任沂南一中高三(十九)班班长,在师长印象中他品学兼优,但为何会有跳楼的举动?

  其母戴女士认为这与金龙长期以来一直饱受班主任及几位任课教师的“威胁”有关。

  矛头源于去年教师节的一次收费事件。

  戴女士告诉记者,去年教师节前夕,金龙接到其班主任刘某的指派,向班上每位同学征收4元钱的班费,理由是为任课老师准备教师节礼物。

  她认为,就是这次收费,让金龙招致班上某些同学的不满,同班同学张某当日将金龙打成鼻骨骨折、颌缝隙错位,致使金龙入院一周。

  一周后,金龙出院,戴女士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此后,她称接到班主任刘某电话,暗示他们不要声张。

  “从那以后,孩子回来就跟我说,他们班主任吓唬他,还有一位物理组的任课老师将他关在小黑屋里,威胁他说,如果把这个事曝出去,就将他开除。”

  戴女士告诉记者,金龙三岁前一直在黑龙江生活,1999年,她与前夫离异,金龙随她回到山东省沂南县居住,但户籍地一直在黑龙江,由于马上要高考,班主任“开除”的“警告”一度让金龙不敢声张。

  “腊月二十三那天,他考完试,我记得他回来跟我说,想要转校。我劝他说你马上就要高考了,转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劝他忍忍。”戴女士说。

  在十几天的寒假中,金龙没有再提转校的事,直到跳楼。

  各方回应

  真相是否如戴女士所言,因受班主任威胁,导致金龙跳楼。

  16日,记者拨通了沂南一中校长办公室的电话。

  校方工作人员否认了戴女士的说法,将金龙跳楼的原因归结为家庭矛盾。当记者欲进一步询问详情时,校方工作人员匆忙挂掉了电话,并让记者联系沂南县委宣传部。

  沂南县委宣传部称,跳楼事发后,沂南县公安局与教体局组成了调查组,来调查此事。但对该案的细节,宣传部回应称:“班主任不可能威胁他,他是班长,品学兼优,老师怎么会吓唬他呢?”与沂南县一中的口径一致,宣传部也将自杀的原因归结为家庭矛盾。

  但对于家庭矛盾的细节,宣传部称不太清楚,只透露金龙母亲离异后又改嫁,两个家庭都有孩子,可能存在一些纠纷。

  随后,宣传部让记者咨询专门负责此事的教体局。

  截至发稿前,记者十数次联系教体局负责人,但对方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目前,金龙仍住在沂南县妇幼保健院重症监护室,处于时而清醒,时而昏迷的状态。

  其母戴女士称,事发后直到第五天,除一位副校长到医院看望外,金龙的班主任刘某一直避而不见,记者欲联络其了解详情,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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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满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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