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生“减负”:初中生上课时间不能早于8点

2016-11-21 09:42:00来源:半岛都市报作者:魏海洋

  初中生的学业负担一直是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的痛点,如何为初中生减负始终摆在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记者从11月18日在青岛26中举行的2016年度全市初中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上获悉,青岛市将从规范办学行为开始为学生“减负”,初中生上课时间不能早于8点,走读学校取消早晚自习。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岛城初中学校普遍有早读(早自习),而到校时间也普遍早于8点。另外,青岛还将通过作业改革、课程改革来为初中生减负。

  ■规定

  初中生不得早于8点上课

  11月18日举行的2016年青岛市初中课程与教学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表示,初中生“减负”可以先易后难,从规范上学时间开始。他说,初中上课时间不能早于8点,可以是8:15,或者8:30,“有的农村学校6:40开始上早自习,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孩子身心健康,并且这种做法也不会提高学生的成绩。”

  周民书说,走读学校要彻底取消早自习和晚自习。“现在有的初中在下午4节课后学生已经精疲力尽时,还要上晚自习到晚上6:30,这种做法是典型的违背教育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他还透露,青岛市初中将实行作业改革,先在三分之一的学生中试点,期中、期末考试不能统考,倡导通过抽测进行质量检测。

  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通过改进教育教学实行低负高效的教育理想,要求学校把主要精力放在课程、教学方式改革、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减负问题在山东早就被提出过,省教育厅2008年下发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对全省中小学校推行素质教育做了40条规定,俗称“40条”。其中要求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现状

  早读有老师跟班,类似于上课

  省教育厅曾公布2013年度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当时青岛市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全省最轻松,中学生负担却超平均水平。据了解,当年调查显示青岛的初中生举行周考或月考的初中学校达到73.67%,只有49.70%的调查者所在学校按照规定不公布考试成绩和名次,而每天作业量超过1.5小时的调查者达到了40.59%,同时有13.01%的调查者表示学校存在有偿家教现象。

  18日,记者调查发现,从上课时间以及作业量上,青岛初中生的课业负担仍然沉重。“一般早上7点25分,早读就开始了,大约半个小时,早读基本分语文和英语。”市区一名初中老师告诉记者,英语和语文老师必须跟班,实际上早读和一节课差不多,“这样也给初中老师增加很多工作压力和教学负担。”

  ■动向

  作业量也有望规范

  记者从多个初中学校采访了解到,青岛市前期已经围绕初中“减负”进行了相关调研,市教育局也将于近期出台相关举措,规范初中生作息时间、作业量等。

  其实,从山东省到青岛市,一直在探索如何为学生减负,近年来,青岛市先后下发多道“减负”令,多措并举减轻学生负担。2013年8月《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全市千余所普通中小学首次接受市教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定期监测中小学“减负”,电话随访涉及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教师有偿补习、阳光1小时体育锻炼等10项内容。随访结束,由第三方提供汇总分析结果。从2014年起,汇总分析结果中将增加与前一年相比较的内容,体现出各区市和各学校课业负担年度发展变化情况。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结果将与各校和各区市评估结果挂钩。

  翌年,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从源头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生“课程、课时、作业、考试和节假日安排”网上五公开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作用,参与学校减负管理和监督,将定期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身心健康及中小学教学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全市公告。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金淼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