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前,青岛生源毕业生可领求职创业补贴

2016-08-10 09:47: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李珍梅

11月30日前,青岛生源毕业生可领求职创业补贴

  8月9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在网谈中透露,青岛生源2016年全日制统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包括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自7月1日—11月30日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一名网友问:“据说青岛有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请问补贴什么时候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答复,青岛生源2016年全日制统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包括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自7月1日—11月30日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具体申领流程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中“重要通知”查看。

  还有网友问,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或由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否必须为派遣期内?姜雪梅答复,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五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或由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时间从毕业证上记载的毕业时间起五年内;毕业生派遣期为自毕业当年7月1日至三年后的6月30日。

  还有一名网友称,他是毕业五年内的再青创业的大学生,不过是通过变更法人创业的。“请问变更法人的创办企业是否只能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不能申领2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姜雪梅介绍,根据政策文件规定,通过变更法人方式创业的,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但需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创业补贴的规定,其中,2016年7月1日之后变更法人方式创业的,变更前的创业实体须没有申领过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变更法人方式创业的,根据规定不能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对于网友关心的本科生派遣期及改派问题,姜雪梅说,高校毕业生派遣期为三年,派遣期内可改派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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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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