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山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

2016-06-17 09:57:00来源:新锐大众作者:魏然

  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我省儿童事业发展,2011年,山东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部署要求,2015年8月-2016年3月,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儿童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

  终期评估结果显示,截至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9847.16万人,其中:0-4岁人口582.95万人,3-6岁人口451.23万人,0-17岁人口1937.79万人。儿童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教育事业取得新成就,儿童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困境、留守儿童发展问题受到关注,儿童优先原则逐步深入人心,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统计监测表明,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可量化指标基本达标,卫生、教育等领域的主要目标超过国家终期目标,不可量化目标基本实现。五个领域52项主要指标中,48项已达标, 1项不达标(“设区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项无数据支持(“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及格率达到90%以上”“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达标率为98%。

  儿童与健康: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大幅降低

  2015年,我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5%,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为92.8%和90.1%,孕产妇系统管理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孕早期检查率和产前检查率分别达到93.1%和95.4%,住院分娩率达到99.9%,全省孕产妇普遍选择住院方式分娩。

  2015年我省婴儿死亡率为4.8‰,比2010年降低2.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0‰,比2010年降低3.1个千分点。两者均低于规划确定的“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的目标(见图1)。

  全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5年,3岁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全部为92.2%,城乡基本保持相同水平,达到规划确定的“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的目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率达到99%;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含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和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9.93%、99.78%、99.78%、99.83%、99.87%、99.76%和99.78%,新生儿基本全部接种计划免疫确定的各类疫苗。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疾病和听力筛查率保持在96%以上。

  2015年,全省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和母乳喂养率分别达85.3%和95.1%,5年来一直保持较高的母乳喂养水平。我省儿童营养水平普遍提高,儿童体质普遍增强,2015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和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分别为0.65%和0.70%,低于规划确定的“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的目标。

  儿童与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

  5年来,全省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有效推动了全省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教育目标全部顺利实现。

  义务教育全面普及。2015年,全省共有义务阶段学校13295所,其中小学10404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891所。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9%,超过了99%的目标要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达到规划确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的目标要求。

  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2015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8648所,在园幼儿(含学前班)271.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2.0%,比2010年提高14.7个百分点,达到规划确定的75%以上的目标要求。2015年,全省共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990所,其中普通高中555所,中等职业学校435所 ,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254.8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169.1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85.73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7.4%,达到毛入学率97%以上的规划目标。

  师资队伍建设和家庭教育水平提高。全省小学专任教师39.6万人,学历合格率为99.97%,小学生师比为17.0︰1。全省普通初中专任教师26.5万人,学历合格率为98.79%,普通初中生师比11.7︰1。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规划目标。2015年,全省各类家长学校84423所,比2010年增加20089所,家庭教育受到更多儿童家长的重视。

  儿童与福利:17个市全部建立儿童福利机构

  2015年,全省加快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儿童医疗保障,提高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儿童福利得到更大保障,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初具规模。全省17个市全部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并设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地。城乡各种收养性福利单位数2047个,其中专门收养儿童的福利机构18个。收养性福利机构集中收养18.2万人,儿童福利机构和家庭收养登记儿童5646人,其中集中收养孤儿3232人。民政部门救助各类儿童4482人次。

  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共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3.02万人,农村留守儿童89.4万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147所,招收特殊教育学生4026人,特殊教育在校生23877人,其中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特殊教育学生2664人,在校生16693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6.2%和69.9%。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0.5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9万人,接受过特教专业培训的专任教师占总数的75.2%。

  儿童与法律保护:全省建立少年法庭101个

  5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网络,防止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维护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规划确定的儿童在法律保护领域的各项目标全部实现。

  2015年全省建立少年法庭101个,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合议庭27个;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2.3%,比2010年下降1.5个百分点;破获拐卖儿童案件77起,解救被拐卖儿童80人;刑事犯罪被害人中,14岁以下儿童所占比例下降到0.22%;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的使用童工案件36件。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

  各级政府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妇女儿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在资金安排、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方面向妇女儿童倾斜,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儿童的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生存发展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十二五”期间,全省医疗卫生经费达到2857.3亿元,年均增长18.53%,全省投入3.57亿元用于妇女儿童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构建起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6911.3亿元,年均增长16.97%,201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84.08%,比2010年增长6.8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完成48.13亿元;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全省投入600万元为孤儿免费查体,投入公益金和政府配套资金近7000万元免费救治先心病、白血病儿童;省财政拨款3150万元,建立妇女儿童家园427个;以政府出资为主、社会募捐为辅的形式,建设留守儿童活动站2800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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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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