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2016-03-07 09:12:00来源:济南时报作者:

  学校可自行增缩一节课的时间,可将不同学科教材编成一份教材,可开设学校独有的选修课程……《济南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3月4日下午,济南市教育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向驻济媒体详细解读了近日出台的《济南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

  该意见是在山东省去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的指导下,在多次召集市内五区部分学校校长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各学校课程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的前提下制定而成的,后又通过了市教研院相关专家地认真研究和修改。

  关键词一 “底线”

  《意见》起草中,坚持遵循上级关于课程实施的各项政策,并将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办学行为的作为改革红线,进行了再明确、再强调。如《意见》提出“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课程门类,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学科总学时数”“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联考或月考”“规范义务教育考试评价方式”“严禁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等相关要求。

  关键词二 “系统性”

  注重课程改革中相关要素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意见》从总体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建设、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教育评价、实施保障等七个方面就教育教学、作业布置、考试评价、课程安排等课改要素内容的改革方向、途径及目标进行了明确。

  关键词三 “学校自主性”

  下放课程自主权,在不增加课时数和教学时间总量基础上,各学校可根据学科、课型特点,积极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目的是将课时安排与课程建设相匹配,增加学校课程建设的灵活度。

  关键词四 “统筹性”

  《意见》中提出学校可以整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重复交叉的内容,增强课程实施的综合性,并积极探索跨学科“全课程”教育活动。

  关键词五 “差异性”

  《意见》中提出“因材施教,多形式实施个别化教学,积极探索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实施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并首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任何区域、学校不得强制统一教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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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满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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