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吴梦军:教师没有公私之分 待遇也应一视同仁

2016-01-29 18:23:00来源:大众网作者:满德利 王书宇

 

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吴梦军做客大众网演播室

    大众网济南129日讯 (记者 满德利 见习记者 王书宇)民办普通高校已经成为我省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在岗位兢兢业业,为山东省培养了大量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为了鼓舞了民办教师的执教积极性,保障民办高校的合理化发展。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吴梦军做客大众网演播室,再次发出呼吁,提议尽快落实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的平等法律地位。

吴梦军介绍我省民办高等院校发展情况

  民办高校担子重,职业教育投入低

  据吴梦军介绍,我省民办高校平均负债2亿元左右,负担很重。当前对职业教育的专项投入总体上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公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2017年将达到12000/年的水平,而民办高职院校至今生均经费为零,这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无疑是一种打击,势必导致公办、民办教育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对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是不利的。

  吴梦军表示,我省共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8所,占全省普通高校数量的1/4,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3.25万人,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近20%

  “作为为地方区域经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民办普通高校已经成为我省职业教育的重育体要组成部分。为营造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发展环境,我省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但与全国职业教育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在支持民办高校发展上还需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吴梦军说。

吴梦军表示,教师没有公私之分,待遇也应一视同仁

  民办院校生均经费应不低于公办院校50%

  据悉,陕西省政府将从2017年起,每年拿出10个亿对民办高校实行项目支持,每所民办高校约合8000万元左右。我省是一个经济大省和教育强省,在民办教育的支持上不应该落后于中西部省份。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剧增,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一样,肩负着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吴梦军说,“因此在发展公办教育的同时,给民办高职教育以直接的财政支持,是合情合理的。”

  为了更好的保障民办高校的发展,吴梦军建议:省级财政对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高校计划内招收的学生,以生均经费的形式,给以直接的财政扶持。扶持标准,以不低于公办院校生均经费的50%为宜。如不能一步到位,建议第一年按照生均3000元的经费予以实施。

  吴梦军还向记者表示,加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特别是民办高职教育的比例,不失为一种好的改善民办处境的好方法。

吴梦军作为山东省政协委员长期关注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同等教育问题

  没有“身份”影响民办高校师资水平

  “民办高校教师由于受人事部门编制身份因素影响,没有编制,师资队伍极不稳定,优秀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同时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从而导致师资水平较公办学校师资水平普遍偏低。”吴梦军惋惜地告诉记者。“长此以往,民办高校的学生无法接受更好的教育”,吴梦军说。

  吴梦军表示,民办学校的学生是法定接受教育的成员,在受教育的权利上和公办学校学生是平等的,有权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优秀教师的流失导致民办高校学生不能够享受优质的师资资源,也违反了“受教育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因此吴梦军建议,各级政府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项目和标准,将民办学校专职教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使民办学校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教师没有公私之分,待遇也应一视同仁

  对于实现教育公平,促进民办高校的正常有序发展。吴梦军给出了几点建议。她表示:

  首先教师没有公、私之分,所以政策执行也是统一的,社会保障也应该一视同仁。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标准和比例,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纳和财政补贴相结合,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统一收取,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

  第二要保障民办教师的专业权益,建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在表彰奖励,专业培训,科研申报,立项和经费资助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第三要改善民办高校教师住房条件。鼓励民办高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当地保障房保障条件的民办高校教职工,应纳入当地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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