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泰安旅游时聚众赌博案续

2015-06-12 10:32:00来源:大众网综合作者:

  6月10日,泰山区公安分局介绍了“8名大学生聚众赌博案”更多细节。赌博中“底”的金额是1元,但每跟一轮最高可以跟5元或10元,最高时一把就能赢100多元。因涉案8人将返校考试,办案民警给他们办理了请假手续。

  办案民警介绍,在查获现场,涉案人员放在床上直接用于赌博的现金就900余元。经过调查得知,8个人轮流坐庄,每人先拿1元的“底”,为了结算方便,由庄家拿10元,替所有人垫付“底”。每个人轮流跟,看过自己牌的人每轮最多跟10元,不看自己牌的每轮最多跟5元,直到比出最后的大小。赢牌的人一把赢七八十元很正常,最多的时候一把就赢一百元左右。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600元以上赌资属数额较大,8人以上(含8人)参与赌博的,属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因此做出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因8人将返校参加考试,办案人员出于人性化考虑,在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后,于6月9日依法为8人办理请假手续。

  8名大学生泰安宾馆内打1元一把“炸金花”涉赌被抓

  8个大学生来泰安旅游,喝点酒后在宾馆打起牌来。玩的是一块钱一把的小筹码,被查获后都被拘留,还因此耽误领毕业证。一元也算赌博,是不是罚得重了呢。原来,8个人构成了聚众赌博,数额虽小,情节严重。

  小李是江苏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4日,他和同学刚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毕业典礼,穿学士服、拍毕业照、开联欢会,足足庆祝了两天。

  6日上午,和小李同宿舍的7个人都感觉毕业庆祝意犹未尽,正好学校放假,让到12日再返校拿毕业证,有人提议一起外出游玩,得到所有人赞同。就这样,7日那天,8位舍友一起来到泰安爬泰山。

  当天晚上,8人喝了不少酒回到酒店,时间尚早都不想休息,在小李提议下,大家伙玩起“炸金花”的赌博游戏,并约定每把一元钱。由于都带醉意,非常兴奋,这些学生在房间大呼小叫起来。

  没想到,噪音影响了隔壁客人,有人听出来他们可能是在赌博就报了警。财源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一上楼就听见410房间内,几名男子大喊大叫。经过辨认,民警确定屋里男子应该在进行赌博违法行为。

  当服务员打开房间,民警冲进去一看,8名学生模样的年轻小伙子都赤膊上身,在一张床上玩“炸金花”,所有人都明显喝过酒。看到民警后,8人都认为,玩的价码只有一元,被查到应该也没啥。

  随后,民警将8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并当场收缴赌资920元钱。

  根据相关法律,8人一起赌博构成聚众赌博情节。警方依法做出治安拘留15天,并处罚款3000元的“顶格处罚”,8人将因此超过12日回校拿毕业证的时间。

  网友观点一:

  感觉处罚偏重了。

  过年过节和朋友聚会时,打牌也偶尔带点“彩头”,就是为了气氛热闹,也不图赢多少,这不能算赌博吧。

  这种小打小闹到处都有啊,警察管也管不过来。这几个大学生只能说运气太差。

  警察够较真的。

  网友观点二:

  这些大学生马上就要踏入社会了,不能沾染不良风气,这个教训对他们有好处。

  赌博害人害己,应该从重处罚。

  警方说法:一般赌博案件,认定是赌博行为要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有“抽头”。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之间,逢年过节的娱乐,彩头很小的不按赌博查处。但该案中,人数达到8人,属于“聚众赌博”,即便彩头很小,也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赌博,因此从重处罚。

  大学生玩“炸金花”被拘15天 警方回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6月6日,江苏某大学8名学生在泰安游玩时,因在宾馆内玩“炸金花”被房客举报涉赌,泰安警方对8人做出治安拘留15日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11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采访到,目前,8名涉事学生已由家属递交书面申请,请假出所返校办理毕业手续,对于处罚,泰安警方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宣传科民警任传坤告诉大众网记者,6日晚9时,财源派出所民警接警,有群众称某宾馆房间内有人聚众赌博。民警赶到现场后,当场控制正在玩“炸金花”扑克游戏的8名涉赌人员,并从房间内收缴赌资9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赌博的处理标准,依法对8名涉赌人员做出治安拘留15日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因考虑到8名涉赌人员均为大学生并面临毕业,在由学生家长递交书面申请、学校出具证明的情况下,泰山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已于6月9日为8名学生办理了请假出所手续,目前,8名学生均已出所,返校参加毕业测试,请假期满,将对8名参与赌博人员继续执行处罚决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赌博的处罚标准: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严重:

  1、在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2、参与赌博人数8人以上的;

  3、人均参赌金额5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2000元以上的;

  4、因赌博受到处罚,又赌博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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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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