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四区内将建特殊教育学校 提高残疾学生补助

2015-03-04 13:20:00来源:水母网作者:李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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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G记者李珑)烟台市教育局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制订了《烟台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2016年底前,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和莱山区要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部(班)。

  水母网3月4日讯 (YMG记者李珑)烟台市教育局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制订了《烟台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2016年底前,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和莱山区要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部(班)。

  据方案,特殊教育包括盲童教育、聋童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超常儿童教育、言语障碍儿童教育等。《烟台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涉及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等多个部门。根据方案,到2016年,烟台将构建布局合理、康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以上,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方案还提出要优化特殊教育布局。到2016年,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尚未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部(班),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

  烟台未来将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要承担全市听力、视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的招生及培养能力。

  据了解,方案将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5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不得降低。适当提高孤独症、脑瘫学生特殊教育生均经费。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学生及特教学校学前、高中阶段学生的公用经费参照执行。

  从2015年秋季开始,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残疾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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