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大博文学院患癌教师的厄运与民办教育的病灶

2016-08-24 09:59:00来源:舜网-济南日报作者:燕农

  兰州交大博文学院不是一所公立大学,而是由兰州交大申办的独立院校,亦即公办民助形式的办学,实质上属于民办教育序列。民办教育的师资往往是(劳动)合同聘用制,企业用投资的理念去办学,受聘教师的权益保障在某些时候与民营公司职工同样风雨飘摇。

  关键词

  兰州交大博文学院女教师刘伶利生前患癌症接受治疗期间,被学院以“旷工”的名义开除,并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2015年法院判决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直到她去世也没有执行。日前该学院下发文件,恢复刘伶利的劳动关系,同时提出了一份7.2万元的工资及补偿表,但是仍未见道歉。(8月22日《新京报》)

  事件经媒体曝光被舆论场聚焦后,终于有了积极的进展。这一事件的刺眼之处在于,身为大学教师的当事人应有的体面与尊严被学院粗暴抛掉,颠覆了人们对大学教师“铁饭碗”和待遇优渥的印象。

  其实舆论场中的某些义愤填膺实属误读。兰州交大博文学院不是一所公立大学,而是由兰州交大申办的独立院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事、财务、运行独立,亦即公办民助形式的办学。这是本世纪初国内大学发展三本层次教育形成的一种办学模式,在逐渐脱离“母体”独立运行之后,实质上属于民办教育序列。众所周知,民办教育的师资往往是(劳动)合同聘用制,并不存在“铁饭碗”之说,也未必就待遇优渥。

  当然,无论兰州交大博文学院是公立教育还是民办教育,当事人大学教师的身份是确凿无疑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即便是在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公办学校教职工不应有所差异。鉴于大学的人文高地和公益属性,人们有理由相信其中的教职工权益保障会高于社会平均水准,而刘伶利遭遇患癌症被开除的厄运,与此形成了强烈反差,这才是事件被迅速、广泛聚焦的关键。

  举个不大适当的例子,如果是某民营企业员工遭遇如此厄运,是否会激起舆论汹汹?虽然违法性质完全一样,在劳动者权益保障尚不健全的当下,恐很很难进入舆论聚焦的视野。有资料显示,2014年全国292所独立学院中,201所举办者有房地产及各类投资企业背景,约占独立学院总数的68.8%。企业用投资的理念去办学,受聘教师的权益保障在某些时候与民营公司职工同样风雨飘摇。

  一起让人跌破眼镜的事件,涉嫌违反的不只是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其中似乎也成了摆设。而若不受后者规制,又怎能称得上是教育?事实上,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民办教育的种种问题,譬如建立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登记制度,解决既不能登记为事业单位又不能登记为企业法人的尴尬等等。患癌教师的厄运从根本上是民办教育的病灶使然,有必要反思民办教育在资本逐利道路上的危险迷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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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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