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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体院前院长抄袭被撤1年后博士学位仍未撤销

2012-04-20 15:45:00    作者:叶铁桥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关键词: 博士学位 广州体育学院 广州体院 学位委员会 苏州大学
[提要] 4月1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曾因涉嫌抄袭被广泛关注的广州体育学院前院长许永刚,已于2011年3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广州体育学院,“按副厅级干部安排工作”。但一年多过去了,授予许永刚教育学博士学位的苏州大学未按有关规定撤销他的学位。

  4月1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曾因涉嫌抄袭被广泛关注的广州体育学院前院长许永刚,已于2011年3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广州体育学院,“按副厅级干部安排工作”。但一年多过去了,授予许永刚教育学博士学位的苏州大学未按有关规定撤销他的学位。

  4月19日,苏州大学有关负责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事正在按有关规定处理。

  苏州大学2009年发布的《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伪等违反学位规定者,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予复议,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作出撤销已授学位等有关决议。”

  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王主任告诉记者,对是否撤销许永刚的博士学位,委员会先要做一个比对的调查,然后由具体院系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拿出处理意见,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王主任说,现在在等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讨论。他谈到,学位委员会一般一年开两次会。

  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长陈进华也谈到:“我们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一有结果我们马上会公布的。”

  而关于许永刚读博期间的导师孙民治,王主任说以前是体育学院聘用的,但现在已经没有继续聘用了。但记者发现,在苏州大学体育学院主页的博士生导师列表里,仍然有孙民治的名字。(实习生 朱柳宇 本报记者 叶铁桥)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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