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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考体检25日开始 不查乙肝五项只检转氨酶

2011-03-15 09:05:00    作者:李凤   来源:水母网  

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烟台参加2011年高考的考生,将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陆续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体检卡应安排专人传递,  非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接触。

  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烟台参加2011年高考的考生,将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陆续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体检卡应安排专人传递,

  非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接触。

  ◎检查7个项目:今年,高考体检将主要检查眼科等7个项目,考生必须在规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7个检查项目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

  ◎不查“乙肝五项”:为避免“乙肝歧视”,从2010年起,按照有关通知规定,高考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也就是不查“乙肝五项”。今年,这一项目同样不在体检范围内。“乙肝五项”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HA检测。“乙肝五项”虽然不查了,但是继续保留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专人传递体检卡:根据规定,体检应在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按规定成立相应的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的依据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体检卡应安排专人传递,非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接触。

  ◎身体不适主动说明:专家提醒考生,若在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或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并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将由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体检、复查和仲裁的体检结果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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