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未验收就使用 山东师范大学被行政罚款四万元

2017-09-18 09:26:00 来源: 舜网 作者:

  舜网讯 近日,济南市环保局公布了5家环境违法单位,其中山东师范大学因环保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被曝光。

  “经查实,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建设项目于2006年1月在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鲁环审〔2006〕10号。建设项目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建成投用。”在济南市环保局发布的公告中显示,2017年7月28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山师长清校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

  据了解,山东师范大学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四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限期2个月内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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