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济南金宝贝上早教不适应 课上了一半钱只能退10%?

2017-04-12 15:59:00 来源: 舜网 作者: 邵琦 万以诺

  众多各具特色早教培训机构在济南遍地开花,不少家长在孩子出生三四个月开始,就给孩子报了各类不同的早教班,培训费动辄上万甚至数万元。但由于孩子小,不少家长遇到了孩子不配合早教的情况,退费则成为这些家长头疼的一件事情。

  2015年9月,在济南泉城路一家商场内的金宝贝儿童早教中心,市民齐女士花了1万余元给孩子报了60节早教课程。但孩子参加早教培训半年来,一直无法适应早教课程。“他不喜欢去上课,进课堂后就哭,老师就让他哭完再进去。”慢慢地,孩子不愿再参加早教。随后,早教中心建议把孩子转到杨梅红国际美院,尝试适应美术课程,但情况并无改善。

  考虑到孩子快上幼儿园,花大量时间去适应早教课程已没有意义,齐女士要求早教中心退还剩余课程的费用。齐女士表示,60课时的课程费用为一万余元,金宝贝应退回剩余的24课时费用,共四千元左右。然而金宝贝早教中心表示,双方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孩子参加课程两个月后将无法申请费用退还。“我认为这份协议是‘霸王条款’,家长给孩子报名后,都需要签订协议,不签的话中心是不会为孩子安排课程的。现在孩子已经无法适应课程,中心应该予以退款。”齐女士说。

  经过女报记者协商,金宝贝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齐女士的孩子已经上了36节课,按她报名时36节课程报的标准价格9000余元计算,可退还剩余的一千多元。“我们的协议里明确规定了上课超过两个月后不予退款,现在已经是我们作出了让步。”该负责人说。

  双方签订的协议合不合理呢?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一认为,该课程协议并不属于所谓的“霸王条款”,而是一个具有特定服务内容的专属服务协议。“提供特定服务的一方会为了特定的服务内容做一些前期准备。现在解除合同的事由是一方不适应,这不是解除合同的必备条件。”赵金一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为前提,中心可以对齐女士给予适当的补偿。

  至于两种退还费用的计算方法,赵金一认为是双方对返还财产的性质理解不同所致。“如果是服务一方服务没到位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才能解除合同。从现有事实来讲,中心没有明显的严重违约,只能公平合理地加以补偿,早教中心提出的方法较为合理。”赵金一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应提前了解服务是否合适,并仔细阅读协议后决定,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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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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