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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这场导致37人丧生、19人受伤的火灾发生后,当地针对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材料间、车间、职工宿舍混合设置的小作坊展开了一场大规模整顿。 我国现行的消防法明文规定,禁止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而发生事故的飞达鞋面加工作坊正是典型的“三合一”设置企业。可以说,正是因为企业主无视法律,削本逐利,才使一场过火面积并不大的火灾酿成了特别重大事故。 这起事故,使莆田市制鞋业落后的发展方式暴露无遗。制鞋业是莆田市的第一大产业,年产值达150亿元。但全市大大小小的制鞋企业中,规模企业并不多,比较规范的企业只有190家,小作坊却有200多家。飞达鞋面加工作坊所在的秀屿区,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即清理出64家“三合一”“二合一”加工厂及小作坊。 小作坊林立,已经对当地制鞋业造成巨大负面影响,莆田市有关领导对此总结为:恶性竞争、假冒伪劣盛行、扰乱用工市场、劳资纠纷多、大量的税源和产值游离于政府统计之外等。 我国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大都经历过“家家点火、户户冒烟”的发展阶段。此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表明,分布散、管理差的作坊式生产,已经成为落后生产力的典型,危及产业健康和社会和谐。如果不转变发展方式,反而庇护甚至纵容这种低水平的产业形态和落后产能,后果不堪设想。 飞达鞋面加工作坊早在2004年就被莆田市秀屿区安监、消防、工商等部门和笏石镇政府联合“取缔”过,2006年9月迁址后继续违法生产,镇政府今年两次发出的整改指令书都未得到落实。这说明,对这种明目张胆违法的企业,监管工作仍然存在“走过场”的问题,根源在于当地政府发展观念没有彻底转变。 此次火灾发生后,福建省及莆田市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社会各界期待当地政府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向各种违反法律规定、违反以人为本理念的落后发展方式说“不”,推动经济发展步入又好又快的轨道。 据新华社10月30日“新华时评” 文/涂洪长 项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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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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