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最基本的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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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7 00:00:00 齐鲁晚报 马廷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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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中国教育报》报道,上海市崇明中学以自主教育推进素质教育,让更多的学生在品德修养上学会自律。学校在教育管理中突出“自管”、“自理”和“自治”的“慎独”要求。学生会设置“自律部”,班级有相应的“自律委员”,在学校中将学生自我纠错引入品德教育,不仅让当事人深刻自省,而且使更多的学生懂得自律。 崇明中学推行的自主教育,学生无论是在志向追求上学会自强,还是在品德修养上学会自律,无论是在知识探求上学会自主,还是在生活管理上学会自理,说到底都是回归最基本的公民教育,目的是将学生培育成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让学生以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准则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最基本的道德修养。这样的要求,看似简单,实则意味深长。 什么是最基本的公民教育?其实就是培养公民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从而将社会成员培养成合格的社会公民。这种面向青少年的公民教育,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相一致,是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体系很重视宏大的道德教育,却忽视了最基本的公民教育和人格养成,以至于出现了“品格倒错”现象:对中小学生进行宏观层面的道德教育,却要对大学生进行便后冲水、人走关灯、买饭排队等最基本的道德教育。何以如此?关键是我们的培养理念发生了错位,使青年学生对一些基本的公民意识、文明准则缺乏应有的认知。在现实中,一些青少年的失当行为或不良行为,往往被提到相当的高度来认识,其实很多不过是缺少教养、缺乏正确的行为能力,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来塑造。 出现这种情况,有诸多方面的原因,比如应试教育仍占主导地位,社会环境的影响等。在开放的今天,学校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面临更大的挑战,我们理应更好地反思和改进学校教育。崇明中学的做法,值得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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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sqcz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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