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意识”亟须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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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5 00:00:00 齐鲁晚报 蔡国兆 季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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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得到转换,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必须服务于人民,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才能得到加强和改善,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才能得到维护。 最近,一些地方的两会代表、委员提出,亟须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强化公务员意识。他们说,由于出现严重的角色错位现象,当前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无法摆正“权力”与“权利”的位置,致使公平被扭曲、正义被抛弃,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近期一些地方曝光的一些腐败案件表明,公权力越大的部门越容易发生腐败。这实际上与我们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强烈的“官员意识”有着密切关系。 由于存在“官员意识”,群众的权利被看作是政府部门的依附品、恩赐品。一些权力机构官僚作风严重,对群众的切身利益不闻不问,审批事项通过不是“因为你符合了条件”,而是“因为我认为你符合了条件”。 更有甚者,个别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公权视为个人或部门私有,奉行“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的“霸王原则”,对有求于自己的人和单位百般刁难,吃拿卡要。职位申请,有“关系”者占先;项目审批,有“渠道”者独得。 不少代表、委员指出,我们现在已经加大了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但对腐败的根源——公权私化及作为思想根基的“官员意识”,却缺乏足够的重视。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领域,“没钱办不了事”“没关系办不了事”的潜规则盛行,群众怨气很大。 国务院领导同志强调,国家公务员必须求真务实,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勇于开拓,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公务员精神在价值理念上表现为公共服务意识的树立和对法制、权利的尊重,在行为上表现为严格依照法律、制度、程序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规范管理。 我们正在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倡导公务员意识至关重要。只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得到转换,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必须服务于人民,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才能得到加强和改善,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才能得到维护。 新华社2月4日“新华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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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sqcz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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