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扬子晚报》报道,本月下旬,扬州市一所小学出台了一则新“规定”:家长交通违规闯红灯,孩子所在班级将被扣分,直接影响评优。这一校规顿时引发家长乃至社会各界人士的争论,几天来也成为扬州市民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上街不闯红灯,做父母的理当言传身教,给自己的孩子做出表率,毕竟家长的言行举止对孩子的影响太大了。学校希望家长给孩子带个好头,其出发点按说是好的。
但问题在于,家长闯了红灯,却拿孩子是问,甚至还影响到孩子所在班级的评优,这就有点莫名其妙了。从法律层面来看,家长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完全应该“一人做事一人当”,怎么说也不该牵扯到自己的孩子。将家长与孩子的社会行为混为一谈,就难免会闹出一些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的事儿来。比如,眼下家长闯红灯,孩子及其所在班级要挨“板子”,如果哪天某个家长因犯罪而被判刑,学校是不是也要推出什么“新规”来惩罚罪犯的孩子及其所在的班级呢?
家长闯红灯,孩子被“连坐”,这种做法显然与现代社会的法治要义及教育理念背道而驰。看来,我们的学校要真正成为培养现代公民的地方,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吴奎 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