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的申请是在 2001年12月17日前递交的,将适用于哪种规定?
对于在2001年12月17日之前申请的人:
? 在2002年6月28日前没有收到筛选决定(selection decision)的,将仍按照目前的筛选标准进行审核,直至2003年1月1日。
? 在2003年1月1日前仍未收到筛选决定的,将按照草案拟定的筛选标准和拟定的70分通过制(由75分降至70分)进行审核。
2. 为什么提议修改对于2001年12月17日前递交的申请的过渡期通过分数?
提议把过渡期通过分数由75分降至70分(70分为目前条例中的通过分数)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公平对待在条例草案宣布之前递交申请,但将依据新的条例进行审核的申请人。
3. 如果我是在2001年12月17日当天或之后递交的申请,会怎样?
对于在2001年12月17日之后递交申请,并且在2002年6月28日前没有收到筛选决定的申请人,将依据草案拟定的筛选标准进行审核,而通过分数待定,尚待众议院公民身份和移民常委会作出报告。尚未公布的条例中拟定的通过分数为80分。
4. 我如何找到技术移民条例草案的内容?
第一套条例草案可以通过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网站首页到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的链接下找到。在名为“经济类型移民的重要信息”的链接下可找到有关摘要,包括每种审核因素所设分数的列表。
5. 我的申请正在受理中。我能否要求提早面谈,以便使我的申请在新的条例实施前受理完毕?
所有的申请仍然将按照签证处收到申请的顺序进行受理。给晚交申请的人提早进行面谈对于早交申请的人是不公平的。请不要向签证处提出提早面谈的请求。此类请求会占用宝贵的时间,并会延迟申请受理。
6.在准备申请材料过程中,工作经历是否可以随意更改?
根据申请人的职业定位,可以做一些技术加工,但必须在实际工作经历的基础之上,因为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如果申请人递交虚假材料,将永远失去再次申请的机会。
7.为什么要选择加拿大技术移民?
与其他移民国家相比,加拿大技术移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 就业机会多;
2. 一人成功,全家移民;
3. 成为加拿大移民,即有权享受该国的各项社会保障和福利;
4. 移民后仅三年,即有资格成为加拿大公民;
5. 可顺利获取他国签证。
8.技术移民申请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批准?
技术移民申请处理从6个月到24个月不等,这取决于各使领馆的申请案数量。
9.技术移民的经济要求是多少?
是的。在发放签证之前要出示有足够资金在加拿大安家的证明,资金数额因家庭人数的多少有不同要求,对移民加拿大主要城市的家庭,单身大约是10000加币,一家俩口大约是12000加币,一家三口则需要14000加币。
10.我能否在办理过程中向别的机构转递申请?
可以,但您须向办理您申请的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并请注明您要转递的机构及其地址,同时您应当附上100加币的转案费用。
11.在香港递案或北京递案有何不同?
目前在香港递案申请的速度比北京相对要快。
12.除了香港和北京外,我是否可以向其他国家提请移民申请?
可以。有些国家案子处理速度比北京或香港快,例如欧洲、美国等。但您需办理签证、机票等,所以花费会比北京、香港贵许多,除非您正好被安排在当地工作或学习。
13.递交申请表的同时,我还需提交什么材料?
需准备出生公证、成年人的无犯罪记录公证、成年人的婚姻状况公证、IMM0008表格、家庭关系表、标准护照像、审核费及登陆权费、户口、护照复印件、成年子女状况证明、子女收养证明等。申请人18岁后如果在某些国家居住半年以上,应提供那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以及有关的学历公证、雇主证明信、职业资格证明(如加拿大CCPE的工程师资格评估)、加拿大的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14.我现在不想让雇主知道我正在办理移民,那么雇主推荐信出具不了怎么办?
可以暂不送现在的雇主推荐信,以后再补交。但如果以前有在别的单位工作过,那么旧的雇主推荐信一定要提供,否则对您的申请极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