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哲》荣获“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

2011-03-24 16:08:00    作者:   来源:山东大学  

3月18日,“书香中国——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在首次设立的“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的评选中,山东大学《文史哲》杂志凭借其公认的办刊质量、鲜明的古典人文特色和广泛的社会与学术影响力,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而且是中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唯一入选此奖的刊物。
    3月18日,“书香中国——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致信祝贺,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等出席颁奖典礼。在首次设立的“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的评选中,山东大学《文史哲》杂志凭借其公认的办刊质量、鲜明的古典人文特色和广泛的社会与学术影响力,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而且是中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唯一入选此奖的刊物。
     《文史哲》创刊于1951年5月1日,是一份在海内外人文学术界享有巨大声望的老牌学术期刊,更是一份能反映中国大陆高校人文学科学术水准的老牌学报。很长时间以来,它已经成为一家驰誉中外的品牌期刊,人文学术潮流的引领者。正如著名学者裘锡圭先生所言:“《文史哲》六十年来为推进我国人文学科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因此,在海内外学界深受尊重和推崇。余英时先生认为,“《文史哲》杂志自问世以来即波澜壮阔,一展卷而数十年人文思潮之起伏尽收眼底。”日本中国学会会长、著名中国思想史专家池田知久先生则指出:“《文史哲》这份学术杂志在二十世纪对海外从事汉学研究的学者和青年学生而言是憧憬的对象,指路的明灯。这部杂志给予我们的鼓舞、激励、抚慰和喜悦是怎么形容都不为过的。”如今,《文史哲》已经发行至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期发行量近600余份。世界著名大学图书馆大都订阅、收藏《文史哲》,哈佛大学更将《文史哲》杂志与《历史研究》、《考古》、《文物》列为所认可的四家中国大陆学术期刊。《文史哲》侧重于中国古典学术研究,古典性和高端性是其所着力打造的特色;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其一贯的办刊风格,尊奉“昌明传统学术,锻铸人文新知,植根汉语世界,融入全球文明”则是其始终不渝的办刊宗旨。《文史哲》的最终目标,是传承本土人文研究的学统,进一步深入世界汉学学术圈,跻身世界汉学名刊之林。
     此次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的社科类期刊共10家,全部是各领域各系统的顶尖或最具代表性的杂志,如思想理论类的《求是》、综合性社会科学类的《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类的《新华文摘》、畅销读物类的《读者》、时事政治类的《瞭望》、文学类的《收获》等。业界认为,《文史哲》此次获奖,实际是以“政府奖”的形式把《文史哲》在学界、特别是在学报界的应有地位明确下来。
     中国出版政府奖是国家设立的新闻出版行业的最高奖项,2007年首次开评,每三年评选一次。该奖项旨在表彰和奖励新闻出版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个人。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范围是2007、2008、2009三年出版的经过市场和读者检验的优秀出版物及其出版单位和先进人物。自第二届开始,增设“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奖项。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的评选工作历时4个多月,最终从3066份符合条件的参评材料中评出240个奖项,其中出版物奖120个,包括图书奖60个,期刊奖20个,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奖20个,印刷复制奖10个,装帧设计奖10个;先进出版单位奖50个;优秀出版人物奖70个(含优秀编辑奖26个)。此外,根据出版物各奖项奖励数额,另评选出本奖项奖励数额两倍的出版物提名奖。
孙海燕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 进入微博< 热点图片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